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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人必因信得生——关于信心、公义与人类命运的五个关键真相(罗马书 1:16–17)柏斯华人教会恩泉堂(华语堂)

  • Writer: 恩泉堂(华语堂)
    恩泉堂(华语堂)
  • Apr 25
  • 6 min read

查考经文:罗马书 1:16–17“我不以福音为耻;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腊人。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;这义是本于信,以致于信。如经上所记:‘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’”

 

1. 引言:真正的问题,不是“我有没有信仰”,而是“我能否在神面前活着”

很多人把信仰理解成一种帮助人生的资源:让人比较平静,比较有力量,比较不空虚,比较能面对压力。这样的理解不能说全错,但若只停在这里,就还没有碰到福音真正的核心。

 

罗马书 1:16–17 所关心的,不是人怎样稍微过得好一点,而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一个不义的人,怎样才能在神面前成为义,并且真正活着? 这两节经文不是附带的属灵安慰,而是整卷罗马书的主题陈述;若这里没有读清楚,后面整卷书都容易越读越乱。

 

而保罗给出的答案极其震撼:人真正的盼望,不在于他终于把自己修好了,也不在于他比别人更有道德,而在于神已经在福音中显明了一种“从神而来的义”,并且借着信赐给人。因此,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不是一句属灵标语,而是整个人类命运的分水岭。

 

2. 核心真相一:信心绝不是“我同意了”,而是全人的回应

现代人很容易把“信”理解成一种智力上的认同:“我相信神存在。”“我相信耶稣是真的。”“我接受这套教义。”


但圣经所说的信心,远远不止于此。真正的信心至少包含三个层面:第一,心思上的相信——人承认神所启示的是真实的;第二,内心里的被说服——真理不只进入头脑,也抓住了人的心;第三,生命中的顺服与行动——这真理开始改变人的方向、选择和生活。

 

这也正是为什么,单单说“我信”并不能自动证明一个人已经进入福音的实际。若信心只停留在口头,若它没有使人离开原来的路,没有使人甘心接受神的道路,没有使人活出“信仰的顺服”,那它仍然可能只是一种宗教性的赞同,而不是使人得生命的信心。

 

所以,真正的信心不是在旧生活上贴一个“我有信仰”的标签,而是整个人开始被神的话重整。

亚伯拉罕之所以成为信心之父,不是因为他会说“我同意神的话”,而是因为他真的离开了本地、本族、本家,照着神所说的去走。信心若没有行动,不是因为它不够成熟,而是因为它根本还没有成为圣经所说的信心。

 

3. 核心真相二:行为的对立面不是“信心”,而是“神所赐的义”

这是一个极容易混淆、却极其关键的地方。很多人读罗马书时,会自然地以为:“行为”对立的是“信心”;好像旧约是“靠行为”,新约是“靠信心”。

 

但保罗的真正对比更深。他真正对比的,不是“行为”与“信心”本身,而是“人想靠自己成义”与“神把义赐给人”。换句话说,行为的对立面,不是信心,而是神在基督里所预备的义。

 

为什么这点如此重要?因为若我们把“信心”本身看成新的功德,就会立刻跌回老问题里。

人会开始想:“我不是靠行为得救,我是靠我的信心得救。”这样一来,焦点仍然回到“我有什么”。人的夸口只是从“我做得不错”换成“我信得不错”,本质上仍旧没有离开自己。

 

保罗不是这个意思。他所说的是:你永远不能靠行为产生义;真正能使你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,只有神所赐的义,只有基督的义。而信心,不是这义的替代品,信心只是领受这义的器皿、通道、手。

 

同样,信心也不是律法的对立面。福音并没有把律法废掉,好像神突然降低了标准,说:“守律法太难了,那我现在只要求你相信就好。”不是。神的标准从来没有降低。律法所要求的义,必须被满足;而福音的荣耀就在于:神不是取消这义,而是在基督里成全这义,并把它赐给信的人。

 

所以,真正的福音不是“律法太难,换个简单版本”,而是“律法所要求的,基督已经完全成全;如今神把这义白白赐给信的人”。

 

4. 核心真相三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不是一条格言,而是福音的中心宣告

保罗引用哈巴谷书的话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这不是为了给他的论证增加一点旧约权威感,而是在宣告一个贯穿新旧约的原则:在神面前真正活着的人,不是那些靠自己证明成功的人,而是那些因信而被算为义的人。


这里最重要的,不只是“信”,也不只是“生”,而是“义人”。也就是说,问题不是:“谁比较有宗教感觉?”“谁比较有热心?”“谁比较努力?”而是:“谁在神面前被算为义?”


而保罗的回答是:那“因信而得义的人”,才是真正活着的人。更准确地说,是“那因信被称为义的人,必定活着”。


这句话为什么如此宝贵?因为它把人的安全感,从自己转移到了神已经成就的事实之上。若我的盼望建立在我今天表现得如何,那我永远不会安稳;但若我的盼望建立在神已经把基督的义归给我,那么我就不再活在自我证明的恐惧中。


这也是为什么这节经文会成为教会历史上的转折点。当人从“神的义在要求我”转而看见“神的义在基督里赐给我”,那原本叫人恐惧的,就成了安慰;原本堵住道路的,就成了乐园之门。


所以,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不是一句激励人更虔诚的口号,而是告诉人:只有那些因信披戴基督之义的人,才能真正活在神面前,也才能在永恒中站立得住。

 

5. 核心真相四:福音之所以必要,是因为 1:18–3:20 要证明“除了因信称义,别无活路”

保罗在 1:17 说完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之后,立刻在 1:18 转向另一个可怕却必要的主题:“神的愤怒,从天上显明……”这不是话题跳跃,而是逻辑推进。因为若不说明为什么“只有义人必活”,人就不会真正知道福音为何如此必要。


换句话说,1:18–3:20 这一大段经文的功能,就是要证明:除了那因信而得的义之外,所有别的路都走不通。


保罗的推进非常严密:


先是宣告,神的愤怒临到一切不虔不义的人。然后说明,外邦人并非无辜,因为神已经借着受造界向他们显明了足够的见证,他们却拒绝真理,并且被交给败坏。接着又指出,道德家也逃不掉,因为他们会论断别人,却同样做相似的事。再往下,犹太人也不能倚靠律法和割礼,因为拥有真理的形式,不等于真正顺服真理。最后,到 3:19–20,保罗把全人类一并带到神面前,说:“各人的口都当堵住,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”


所以,保罗不是先给你“因信称义”的答案,然后让你挑着接受;他是先给出答案,再用 1:18–3:20 一步一步证明:没有这答案,你就没有路。


这也是为什么福音如此宝贵。不是因为它只是“更好的一种选项”,而是因为它是唯一的出路。若人真的明白这一段的论证,就不会再把福音当作宗教点缀,也不会再把基督看作人生辅助;他会知道:若不是神在基督里赐下这义,我根本没有任何盼望。

 

6. 核心真相五:文明、教育、思想与宗教背景,都不能代替这义

这也是保罗这段经文极其现代的一面。人总以为,有些东西可以让自己比较接近得救:


  • 更高的文明;

  • 更好的教育;

  • 更深的思想;

  • 更强的道德感;

  • 更丰富的宗教背景。


但保罗整个论证方向都在说明:这些都不能替代“从神来的义”。


外邦人的文化不能救他们,道德家的判断力不能救他们,犹太人的律法背景也不能救他们。因为问题的核心不是“我比别人懂得多一点”,而是“我是否在神面前为义”。


这也是为什么,人类文明越发达,并不自动意味着人类更接近义。文化可以修饰人,教育可以训练人,制度可以约束人,宗教传统可以塑造某些外在形式,但这些都不能解决最深的问题:谁来给我一个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义?


所以,福音最终并不是给“失败的人”一点鼓励,而是对整个自我拯救的人类系统宣告破产。无论你是外邦人、道德人、宗教人、文明人、聪明人,若没有神所赐的义,你最后都只能和别人一样,口被堵住,伏在神审判之下。


这正是福音的公平,也是福音的荣耀。因为它先把所有人的自夸拿掉,然后再把唯一真实的盼望摆在众人面前。

 

7. 结语:真正的问题不是“我有多努力”,而是“我是否已经因信得着神所赐的义”

罗马书 1:16–17 不是在鼓励人建立一种更积极的宗教人生观。它是在宣告一个决定命运的事实:神已经在福音中显明了祂所赐的义,而那因信得义的人,才真正活着。


这就把我们带到一个极其个人、也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前。最后要面对的,不是:


“我是不是比以前进步一点?”“我是不是比别人更认真一点?”“我是不是比较有道德、比较有宗教、比较有思想?”


而是:


我是否已经离开靠自己称义的路,转而单单因信领受神在基督里赐下的义?


因为只有在那里,人才会停止无休止的自我辩护;只有在那里,人才能真正从恐惧进入平安;也只有在那里,“神的义”才不再是压碎人的重担,而成为带人进入生命与乐园的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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