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恐惧到乐园:重新发现福音中“神的义”——罗马书 1:16–17 的核心信息(柏斯华人教会恩泉堂(华语堂))
- 恩泉堂(华语堂)

- Apr 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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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考经文:罗马书 1:16–17 “我不以福音为耻;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。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;这义是本于信,以致于信。如经上所记:‘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’”
引言:人一生都在证明自己“够不够格”
现代人的生活,表面上越来越自由,内里却常常越来越沉重。我们努力工作,想证明自己有价值;我们经营形象,想证明自己值得被接纳;我们追求成就,想证明自己不是失败者。哪怕在信仰里,人也很容易落入另一种“自我证明”:我够不够虔诚?我够不够好?我够不够配得神的喜爱?
所以,许多人真正活着的方式,其实是一种无休止的“自我辩护”。问题不是人不够努力,而是人越努力,越发现自己总是不够。外表也许还能撑住,里面却早已疲惫、焦虑,甚至绝望。
也正是在这样的处境中,罗马书 1:16–17 像一道光照进来。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,福音不是叫人继续努力证明自己;福音乃是宣告:神已经在基督里,为罪人预备了人自己永远造不出来的义。 这不是宗教哲学,不是道德加压,也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自我修养之道;这是神的启示,是神的作为,是神主动为人开出的一条生路。
1. 福音不是一场寻找,而是神已经发出的宣告
理解这段经文,首先要看清“显明”这个词。保罗说,神的义“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”。这表示福音首先不是一场由人发起的宗教探索,不是人靠着思辨、修行或感觉,一步一步摸索通向神的路。福音乃是神主动的揭示,是神把人原本看不清、摸不到、想不出的救恩之道亲自显明出来。
这点非常重要。因为一旦把信仰理解成“寻找”,人很快就会把重点放在自己身上:我够不够认真?我想得够不够深?我修得够不够好?我属灵体验够不够强?但保罗的意思是:福音不是叫人去摸索神,而是神自己把祂的救法打开给人看。它不是 quest,而是 announcement;不是人上去找,而是神下来显明。
当然,这并不表示旧约时代对此毫无所知。这义不是新约才突然出现的陌生东西。亚伯拉罕已经因信称义,哈巴谷已经说过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,律法和先知也都曾为此作见证。只是从前看得模糊,如同隔着帕子;如今在基督里,这奥秘被完全揭开,变得清楚、明亮、可宣讲、可领受。
更进一步说,这“显明”不只是把一件事摆在人面前供人研究而已。这义在福音中被显明,也在福音中被执行、被施行、被带着能力地运行。神不是只告诉你有一条路,祂乃是借着福音亲自把救恩带到人中间。正因为如此,保罗才说这福音是“神的大能”。
2. “神的义”不是抽象的恐怖,而是神为罪人预备的义
“神的义”这三个字,是整段经文的中心,也是整卷罗马书的钥匙。若这里读错了,福音就会被读成恐怖,而不是好消息。
许多人一听“神的义”,自然会想到神圣洁、公正、完全、绝不容忍罪的属性。这个理解本身并不完全错,因为神确实是公义的。但在罗马书 1:17 这里,若只这样理解,就会立刻陷入绝境:若福音所显明的,只是神那高不可攀、绝不妥协的公义标准,那么福音就不再是福音,而成了对罪人的最终定罪。
这正是许多人在宗教经验中的痛苦:他们知道神是圣洁的,也知道自己不是;知道神是公义的,也知道自己无法交账;知道律法是好的,也知道自己永远达不到。于是,“神的义”就像一堵墙,越看越高,越看越怕,越看越觉得自己没有希望。
但保罗在这里说的,乃是另一层意思:这里的“神的义”,是从神而来的义,是神所预备、神所赐下、也完全满足神要求的义。
换句话说,福音不是单单告诉你:“神有多公义,所以你要更努力。”福音乃是在说:“神所要求的那义,神自己在基督里为你预备了。”
这就彻底改变了一切。从前,“神的义”像在控告我;如今,“神的义”竟成了拯救我的礼物。从前它堵住了路;如今它反而成了通往神面前的路。
这就是福音真正的奇妙之处:神没有降低祂的标准,也没有对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;祂乃是在祂儿子里,亲自预备了人所必须有却永远无法靠自己得着的义。
3. 福音最终要解决的,不只是“我感觉好不好”,而是“我能否站在神面前”
今天很多人理解福音,很容易停在经验层面:信主以后比较平安了,祷告以后没那么焦虑了,生活比较有方向了,某些坏习惯也慢慢改掉了。
这些都可能是真实的恩典,也都值得感恩。但若福音只剩这些,它就被缩小了。因为福音最中心的目的,不是先叫人“感觉舒服一点”,而是要解决一个更深的问题:
“人怎样才能在神面前成为义?”
圣经的重点从来不只是“你现在状态如何”,而是“你在神面前站在哪里”。你也许情绪不错,却仍旧在定罪之下;你也许有过热烈的宗教经验,却仍旧没有真正与神和好;你也许暂时摆脱了一些困扰,但若你不能站在神面前,那一切最终都还不是救恩的核心。
所以,福音的中心问题不是:“怎样让我当今生活得更顺?”而是:“怎样使我在神面前被称为义,能站立得住,现在如此,将来在审判中也如此?”
这是约伯早就发出的呼喊,也是福音最终要回答的问题。若一个人没有看见这一点,他可能得着了一些宗教安慰,却还没有真正听见福音。因为福音最深的目标,是使罪人可以坦然站在神面前。
4. 神怎样成就这义?答案不在我们里面,而在耶稣基督里
既然神要求人有义,问题就来了:这义从哪里来?
答案不是从我们里面来。不是靠我们更虔诚一点、更努力一点、更自律一点、更会祷告一点。因为神所要求的不是“差不多就行”的义,而是完全的义。人若要在神面前称义,就必须:
完全遵行神的律法;
没有一点失败;
没有一笔罪债尚未偿还;
没有一条定罪仍留在身上。
这对罪人来说,是不可能的。
所以,福音的荣耀正在这里:神亲自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祂差遣祂的儿子来到世上。基督生在律法之下,不是为了给我们留下一个更难模仿的榜样,而是为了在我们的位置上,替我们满足律法一切的要求。祂的一生完全顺服,没有一点亏欠;祂的死又担当了律法对罪的刑罚,把罪债和咒诅承担到底。于是,律法对信徒的双重要求——完全的顺服与罪债的偿还——都在基督里得到了完全满足。
这还不是全部。福音更进一步宣告:神不只因基督替我们还债而赦免我们,神还把基督那完全的义归算给我们。
也就是说,不只是“负债被清零”,更是“基督的义被记在我们账上”。不只是“不再被定罪”,更是“被看为义”。
这就是因信称义的核心。神不是说:“好吧,我勉强放过你。”神乃是说:“我把我儿子的义赐给你,使你在我面前可以坦然站立。”
所以,一个基督徒在神面前能站住,不是因为他里面已经完全了,而是因为他已经穿上了基督的义。正如那首古老诗歌所表达的:真正使人站在神面前的,不是自己的表现,而是“耶稣的宝血与公义”。
5. 信心不是功德,不是新律法,而是领受基督之义的器皿
接下来必须问:这义怎样成为我的?
保罗的回答是:借着信。但恰恰在这里,人最容易误会。
许多人把信心理解成一种比较轻省的新要求:旧约是守律法,现在神说“你守不住,那就改成信吧”;这样一来,信心就成了另一种功德,只不过比守全律法容易一点。这种理解表面上讲恩典,实质上还是人在靠自己。
但保罗的意思不是这样。信心不是新的律法,不是更简单的交换条件,更不是“我拿得出手、所以神接纳我”的一种资本。
相反,信心真正的价值,恰恰在于它排除了人的可夸。真正的信心,会把人里面一切“我还算可以”“我多少有点可取”“神接纳我总有点是因为我”的念头都赶出去。信心不是把人高举起来,而是让人空手来到基督面前。
因此,必须分清楚:
使我称义的,不是“我的信心本身”;
使我称义的,乃是基督的义;
信心只是那只手,是领受、承接、接受这义的器皿。
若我说“我是因我的信心好而被称义”,那我立刻又把焦点转回自己,把信心变成了另一种 “作为”(works)。但若我知道,真正救我的是基督,而信心只是让我离开自己、抓住基督,那我就不再夸自己,只能夸祂。
所以,信心不是可夸的功德,而是承认自己完全不配之后,伸出来领受恩典的手。它不是人的伟大,恰恰是人的破产。
也正因如此,真信心总是把人带离自夸,带向基督。凡仍然夸耀自己信得多么好、多么强、多么配的人,其实还没有真正明白信心的本质。
6. 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:这不是一句格言,而是一道永恒的保障
保罗最后引用哈巴谷书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这不是用来点缀的一句旧约经文,而是整个福音逻辑的浓缩。
它的重点不只是“信心很重要”,而是:那因信而被称为义的人,必定得生。
在先知哈巴谷的时代,这句话首先意味着:即便环境动荡,敌人强大,历史似乎正在朝着黑暗方向滚动,真正因信而被算为义的人,仍然在神面前是安全的。人的处境也许危险,但他与神的关系是稳固的。
到了保罗这里,这句话被照得更亮。“得生”不只是指暂时脱险,而是指在神面前得着真正的生命,并且拥有一种不会被世界、死亡、审判或任何受造之物夺走的安全。
因为若一个人已经被神称义,那他的最终命运就不再取决于自己的波动,而取决于神已经做成的事实。这就是为什么因信称义最终不是一条冷冰冰的教义,而是一份极深的安慰和保障。
一个人若真的明白自己是“因信被称义的人”,他就不会再把全部人生压在自己的表现上,也不会再活在不断自证的焦虑中。因为他已经知道:我之所以能活,不是因为我终于变得配得,而是因为神已经在基督里把义赐给我。
这就是为什么这节经文曾成为许多人属灵生命的转折点。因为当人真正看见这里的意思时,福音就不再是新的重担,而会成为进入自由、平安和盼望之门。
结语:停止证明自己,转而穿上基督的义
罗马书 1:16–17 所显明的,不是一条更高效的自我改良之路,而是一条完全不同的救恩道路。
人类一切的本能都在说:“证明你自己,建立你自己,修补你自己,使你自己配得被接纳。”
福音却说:你无法靠自己使自己在神面前为义;但神已经在基督里,为你预备了祂所要求的义。
所以,真正的出路不是继续咬紧牙关,把自己活成更体面的样子;真正的出路是停止以自己为中心的自我辩护,放下对自己义的倚靠,并且因信领受基督的义。
这不是消极,而是得自由;不是放弃追求圣洁,而是找到圣洁的真正根基;不是降低神的标准,而是承认只有神自己才能满足祂自己的标准。
所以,最后真正的问题不是:“我最近够不够属灵?”也不是:“我是不是已经做得比以前好一点了?”
而是:
我是否已经放下自己的义,真正穿上了基督的义?
因为只有在那里,“神的义”不再是堵住去路的恐怖,而会成为带人进入乐园的门。
柏斯华人教会恩泉堂(华语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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